各位老師:
根據《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成果獎評審辦法》規定,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成果獎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決定開展哈爾濱市2012年度自然科學技術學術成果獎評審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範圍與要求
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發表、出版的自然科學技術學術成果均可申報。具體包括:
1.在市級以上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發行的學術刊物、論著、論文集和報紙上發表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交叉邊緣科學方面的學術論文、學術著作和科技建議。
2.在國際學術會議,全國性學會、省級學會的學術研讨會和省、市(地)科協和系統科協組織的學術年會、研讨會上宣讀發表的學術論文和形成的建議(必須有本次學術會議出版的論文集和獲獎證書)。對尚未發表的原始創新性學術成果可在本單位和本行業兩位專家出具推薦證明的情況下參評(每單位或行業不超過2篇)。
3.學術成果作者或主要作者應是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内的專業技術人員或科技管理人員,若以第二或第三完成人名義參評,必須有第一完成人的委托證明。非哈爾濱市區域範圍内的科技工作者如其學術成果與哈爾濱科技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相關的也可參評。
4.每名作者最多限報2篇成果,多人合著成果僅限前三名作者申報;一般性的工作總結、考察或實驗報告以及譯著、譯文、資料彙編和科技信息介紹等文章不在參評範圍。
5.凡是有知識産權糾紛者不得參評,涉及違背科技保密、有關法規和産業政策的學術成果不得參評。申報成果出現上述問題,責任自負。
二、評選标準
詳見《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成果獎評審辦法》(附件1)。
三、申報相關事宜
(一)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原件一份、複印件一份,裝訂成冊,複印件不予返還,統一裝入一個檔案袋,申報材料包括:
1.《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成果獎申報評審表》(附件2),
2.取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成果,須提供被采納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
3.申報材料應采用Word格式編排,A4紙打印,按照國際通用标準或國家标準書寫,同時上報相應電子版。
4.文章字體及格式要求:标題(三黑居中),隔二行作者姓名(四楷),下一行為作者單位和郵編(五仿宋),隔一行為摘要,下一行為關鍵詞,隔一行為正文(五宋);标題按級順序為1 ,1.1 ,1.1.1 ,1.1.1.1 。正文後隔一行分别為注釋、參考文獻和作者簡介。
5.文中所用計量單位,一律采用國際通用标準或國家标準書寫。文中年代、年、月、日數字一律用阿拉伯數字。
6.申請人提供一寸免冠照片一張(照片背面書寫申請人姓名),一同放入檔案袋中。
7.如申請論文為三大檢索論文,需提供檢索證明,并在《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成果獎申報評審表》中同時标準論文英文題目及翻譯後的中文題目
(四)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13年5月18日
學院辦公室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