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學院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下達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的通知》,并結合我校《伟德国际weide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東農校發〔2016〕48号)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現對學院2017年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組織領導
(一)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組 長:王傲雪
副組長:王輝蘭
成 員:徐光君、李景富、于澤源、霍俊偉、闫永慶、
車代弟、吳鳳芝、于錫宏、陳雅君、
秘書:王朋瑾
(二)學院推免生遴選監督工作小組
組 長:徐光君
成 員:王學征、王崑、王金剛、韓德果、張钰涵、陳偉健
秘書:孫明豔
二、推薦條件
推薦免試研究生,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按照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各門課程按規定時間全部修完合格。
(四)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五)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行為。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 本科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按學生工作部下達成績執行)須進入本專業前 25%;拔尖人才培養班、理科實驗班、動物醫學本碩連讀班、本碩博連讀班、在校應征入伍退役複學、 研究生支教團、輔導員專項計劃等按相關政策執行。
(七)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按學生工作部下達成績執行)進入本專業前 50%, 且有 3 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
三、推免成績
學生排名的推免生成績由學習成績、素質成績、考核成績構成( 各部分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
T(推免生成績)=X(學習成績)×80%+S(素質成績)×10%+K(考核成績)×10%。
(一)學習成績(X)指學生所修課程成績,按教務處下達的成績執行。
(二)素質成績(S)是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科研素質兩個方面,各占 50%。
思想政治素質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
科研素質指學生參加校級及以上的科研項目,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主要作者),在全國、省級科技競賽和發明創造競賽等大賽中榮獲獎勵或取得其他重要突出成果情況。
(三)考核成績(K)可由面試、筆試等方式組成。 主要考核學生的外語水平、團隊精神、協作能力、心理狀态、興趣特長等方面情況。
(學生素質成績計算方式以及評分标準詳見附件一、二;學生考核成績打分表詳見附件三)
四、推免比例、名額
專業 |
專業号 |
推薦人數 |
風景園林 |
0204 |
6 |
園林 |
0201 |
6 |
園藝 |
0202 |
5 |
設施農科科學與工程 |
0206 |
2 |
五、推免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2016年9月12日,學校召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部署2017年我校推免工作,同時下發各專業推薦名額。
(二)2016年9月14日,學院将由院長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本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推薦辦法)報送研究生院(含紙質版、電子版)審批。
(三)2016年9月14日—18日,符合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推免生遴選領導小組提交申請,并填寫《伟德国际weide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遞交到所在學院推免生遴選監督工作小組進行審核(伟德国际weide226室)。
(四)2016年9月21日前,學院組織推免生遴選工作,并按學校下達推免生推薦名額,将由學院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的本學院遴選推免生推薦決議名單報送研究生院。同時研究生秘書按附件要求上報決議對應的“獲得推免生資格人員名單”電子版。
(五)2016年9月22日,研究生院會同教務處、學生工作部等部門進行聯合資格審查。并将審查通過後的各學院決議名單提交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後上網公示。已公示的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同時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注冊、付費等操作。
(六)2016年9月24日前,研究生院将公示後的推免生推薦名單報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并報教育部備案,備案截止後,将不能進行補充備案。屆時我校推免生遴選工作結束。
六、接收階段時間安排
(一)2016年9月21日,研究生院發布《2017年伟德国际weide接收推免生章程》。
(二)2016年9月23日前,各學院依據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學院接收章程(接收辦法),由院長簽字并加蓋公章後報研究生院(紙質版、電子版)審核。
(三)2016年9月28日起,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面開始啟動,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願。
(四)2016年9月30日後我校開展推免生接收複試、待錄取工作。具體工作依照推免生接收章程開展。
(五)2016年10月25日接收推免生工作結束。
七、推免工作要求
(一)推免生遴選務必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
(二)學院在遴選過程中務求突出對學生的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學生的科研創新潛質、專業能力和和綜合素質的考核。
(三)學生綜合成績包括學習成績、素質成績、考核成績三部分,其中學習成績占80%,素質成績、考核成績各占10%。
(四)按照教育部要求,推免名額不區分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型,不設置留校限額。
(五)根據教育部要求,推免工作分為推薦和接收兩個互不交叉的階段,推薦階段于9月25日前結束,接收階段于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和接收工作互不交叉。
(六)所有考生均應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報名、複試、預錄取及網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該系統進行備案的推薦名單無效。所有申請推免的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内登錄網站進行注冊,并及時關注網站的有關信息。“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
(七)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對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八)學院的推免工作将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進行。
(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伟德国际weide負責解釋。
八、注意事項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17年推免生一旦确認待錄取,則不允許填報志願及接受各類通知,管理部門不允許再發送新通知。請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确認待錄取操作時,謹慎确認,避免因操作不當影響其他志願申報。
(二)支教團、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由研究生院會同相關部門按國家相關要求執行。各層次專項計劃上報材料時間及要求同上。
九、咨詢電話
遴選工作小組 辦公室電話:0451-55190243 聯系人:王老師
遴選監督工作小組辦公室電話:0451-55190294 聯系人:孫老師
伟德国际weide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計算公式
附件二:伟德国际weide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辦法(試行)(東農學字[2010]5号)
附件三:園藝學院2017年推免生面試評分表
附件一:
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計算公式
根據教育部《關于下達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的通知》,并結合我校《伟德国际weide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東農校發〔2016〕48号)文件精神要求,學生排名的推免生成績由學習成績、素質成績、考核成績構成( 各部分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
T(推免生成績)=X(學習成績)×80%+S(素質成績)×10%+K(考核成績)×10%。
(一)學習成績(X)指學生所修課程成績,按教務處下達的成績執行。
X(≦100) =【∑智育成績/(5*6)】*100
∑智育成績=x1+x2+x3+x4+x5+x6
x1為第一學期智育成績,x2為第二學期智育成績… …以此類推。
(二)素質成績(S)是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科研素質兩個方面,各占 50%。
S (≦100) ={【∑基本素質成績/(1.5* 6)+【∑發展性素質成績/(2*6)】}*½*50+ 【(∑科研素質成績/(100*6)】*50
∑基本素質成績=j1+j2+j3+j4+j5+j6
j1為第一學期基本素質成績,j2為第二學期基本素質成績… …以此類推;
∑發展性素質成績=f1+f2+f3+f4+f5+f6
f1為第一學期發展性素質成績,f2為第二學期發展性素質成績… …以此類推;
∑科研素質成績=k1+k2+k3+k4+k5+k6
k1為第一學期科技學術活動得分成績,k2為第二學期科技學術活動得分成績… …以此類推;
科研素質成績隻統計參加校級及以上的科研項目,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主要作者),在全國、省級科技競賽和發明創造競賽等大賽中榮獲獎勵或取得其他重要突出成果情況,科研素質成績得分根據《伟德国际weide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辦法(試行)(東農學字[2010]5号)》第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執行,每學期最高75分,超過75分按照75分核算,科研素質成績統計的分數在發展性素質得分中予以扣除。其他學術、科技、學科類競賽情況在發展性素質成績中統計,不予以扣除。
(三)考核成績(K)主要由面試方式組成。 主要考核學生的外語水平、團隊精神、協作能力、心理狀态、興趣特長等方面情況。(詳見附件三)
T為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最後排名依據。
附件二:
伟德国际weide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辦法(試行)
(東農學字[2010]5号)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鼓勵學生争取優秀、發展特長、開拓創新,引導學生在知識、能力、素質等方面協調發展,培養适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的高素質創新人才,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目标和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是對學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的測定和評價。設定的測評指标既是評價學生的基本依據,又是學生發展的導向目标。
第二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質測評、專業素質測評和發展性素質測評,采用學分成績來計算,滿分為10分。其中,基本素質占15%,專業素質占65%,發展性素質占20%。
第三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定量測評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過程測評與結果評價相結合、個人自評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合理地反映學生的實際素質狀況。
第四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由學生工作處牽頭負責,相關部門配合,由各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學院成立由分管學生工作書記、輔導員、教學秘書(或教務處工作人員)組成的測評領導小組,負責全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工作。班級成立由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習委員、體育委員、生活委員和3名普通同學代表組成的測評小組,在輔導員具體指導下實施測評工作。
第五條 學生素質綜合測評按學期進行計算。學生素質綜合測評是對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等多方面的綜合測評,其結果是作為學生評優評獎的的基本依據,是選拔“推免生輔導員”和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依據之一,是擇優推薦就業和審批學生資助項目的參考依據。
第六條 各學院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報學生工作處審核備案後實施。
第二章 基本素質測評
第七條 基本素質是指學生在思想政治表現、組織紀律觀念、學習态度狀況、個人品德修養、身心健康素質等方面應當具有的符合時代特征的基本品質,是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及其行為表現等方面的綜合體現。
第八條 基本素質測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政治态度(20分)。主要考察政治立場、理想信念以及參加政治活動的表現。基本要求: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自覺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完成相關理論課程學習内容;堅持社會主義榮辱觀,能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武裝自己的頭腦,關心時事,積極參加各項政治學習和活動。
(二)法紀觀念(20分)。主要考察遵紀守法的情況及其行為表現。基本要求: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學習态度(20分)。主要考察平時對待課程學習的态度和學風。基本要求:學習态度端正,遵守學習紀律,謙虛好學,刻苦認真,在努力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中樹立良好學風,能積極參加入學教育活動和參與學術活動。
(四)集體觀念(20分)。主要考察平時在各種集體或組織中的言行表現。基本要求:顧全大局,有團結協作精神,關心集體,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維護集體榮譽,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不做損害集體利益的事。
(五)生活态度(15分)。主要考察勞動觀念和生活作風。基本要求:熱愛勞動,積極參加公益勞動,自覺搞好寝室衛生,發揚艱苦奮鬥精神,生活儉樸,不攀比,不鋪張浪費,不向家庭提出超越實際可能的生活要求。
(六)社會公德(20分)。主要考察在處理群己關系和在公共場所中的道德行為。基本要求: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校園、學生寝室的管理規定,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在公共場所舉止文雅,文明禮貌,愛護公物,保護公共設施,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和志願服務。
(七)個人品德(20分)。主要考察在處理人己關系和在人際交往中的道德行為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個人品德修養。基本要求:誠實守信,謙虛謹慎,為人正直,辦事公道;敬老愛幼,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于助人;着裝整潔,講究衛生,舉止得體、情趣高尚。
(八)身心素質(15分)。主要考察體育達标成績和參加體育鍛煉、軍訓情況以及生活适應能力和在面臨困難、挫折時的心理表現及心理調适能力。基本要求:自覺鍛煉身體,體育達标成績合格;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訓練)和體育競賽活動,完成軍訓任務,有健康的體魄;性格開朗,情緒穩定,達觀向上,人際關系和諧;有較強的生活适應能力和心理調節能力,能正确對待困難和挫折。
第九條 基本素質測評時,結合日常管理記錄和測評小組評議,實行項目加減分。
(一)有下列行為者相應的考核項目按量化标準減分,每項累計減分不超過基準分:
1.政治态度。若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和行為者,該項記為0分,且基本素質測評不合格;無故不參加政治學習、形勢政策報告和黨團活動者減2分/次,“兩課”和“形勢與政策”課期末考試不及格者減10分/門。
2.法紀觀念。因早操、團活、政治學習、集體活動及其他違反校紀校規行為,受到院級通報批評者減4分/次,校級通報批評者減5分/次(注:通報批評的對象如果是寝室或班級,則所在該寝室或班級的全體成員按照相應的标準扣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國家有關機關處罰或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警告以上處分者,該項記為0分。
3.學習态度。不遵守課堂教學秩序,被教師點名批評仍不改正者減2分/次;上課遲到、早退者減1分/次;無故曠課1學時者減2分/次;有作業弄虛作假或抄襲論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減10分/次;考試舞弊者該項記為0分。
4.集體觀念。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減2分/次;集體觀念淡薄或有嚴重損害集體和他人利益行為者,不構成紀律處分的,經查實減10分/次。
5.生活态度。無故不參加公益勞動或在勞動中怕苦怕累者減2分/次;寝室衛生在校院檢查中不合格者寝室長減4分/次,其他寝室成員減2分/次;寝室個人衛生在校院檢查中不合格者減4分/次。
6.社會公德。不遵守公共秩序和教學秩序,經常影響他人的正常工作、學習和休息或故意損壞公物,或有其他違反社會公德造成惡劣影響或不遵守學生寝室管理規定者,不構成紀律處分的,經查實減10分/次。
7.個人品德。不講誠信造成一定負面影響或公共場所品行不端或言談舉止粗俗者,不構成紀律處分的,經查實減10分/次。
8.身心素質。應當參加軍訓而未完成任務者減10分,體育達标成績不及格者減5分。
(二)有下列行為者,按量化标準加分,可累加。
1.星級文明寝室成員按5個星級等級加10、7、5、3、1分。本項不重複記分,按最高項計算。
2.在公益勞動、早操或政治學習等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受到校院表揚者,每次分别加3分和1分。
3.有見義勇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經認定的事迹材料或書面證明),加10分。
4.有同違法分子做鬥争行為者,有敢于制止、檢舉違反校紀校規行為者(有相關的認定材料或證明)加10分。
5.有扶殘救弱、拾金不昧、無償獻血等事迹者(有經認定的事迹材料或書面證明),加5分。
第十條 基本素質學分績計算方法。基本素質學分績=基本素質測評總分÷100,超過1.5學分績的按1.5計。
第三章 專業素質測評
第十一條 專業素質是指學生參加人才培養方案規定而選定課程的學習能力和實踐動手能力。
第十二條 學分績的計算
課程成績百分制的學分績計算方法為:學分績=(課程考試成績-50)÷10×該課程的學分
課程成績分級制評定方法:五級制成績為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二級成績為及格、不及格。需要時,按如下關系折算:優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十三條 學期智育學分績 =∑學期所修課程學分(∑學期所修課程學分績)*1.3
第四章 發展性素質測評
第十四條 發展性素質主要是指學生在學習、工作、科技和社會活動中所表現出的創新素養以及運用所掌握的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主要考察學生在科技學術、學科與文體競賽、社會工作、社會實踐活動等方面獲得的成果。
第十五條 發展性素質測評主要内容及評分标準。測評時不同項目可累計加分,但不超過項目基準分;同一項目隻計最高分,不累加;團體項目,對其中主要組織者,按相應項計滿分,次要組織者,按相應項減半計分。
(一)職業技能類(5分)。非英語專業學生參加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達到425分以上或英語專業學生取得專業八級者,加5分;獲得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者,視級别情況加1~5分。
(二)科技學術活動類
1.課外科技活動(60分)。參加課外科技活動包括大學生“挑戰杯”競賽、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大學生電子科技競賽,校院及專業學會組織的科技、學術、學科類競賽,以及獲得創新性試驗計劃科研立項等,按“表1”加分。未獲獎但能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相關訓練(無學分課程),長期堅持、表現突出的,加10分/學期。
表1:課外科技活動加分标準
等級或名次 |
省(部)級 |
校級 |
院級 |
一等獎(金獎)/1 |
50 |
30 |
20 |
二等獎(銀獎)/2-4 |
40 |
25 |
15 |
三等獎(銅獎)/5-8 |
30 |
20 |
10 |
優秀獎、鼓勵獎、入圍獎 |
15 |
10 |
|
科研立項結題優秀 |
30 |
20 |
10 |
科研立項結題 |
20 |
10 |
5 |
課外科技活動獲國家級獎或發明成果獲國家發明專利 |
加60分 |
2.學術論文(15分)。在公開出版的合法學術刊物發表專業學術論文者,按“表2”加分。發表學術論文應有出版刊物證明;集體合作論文前兩名作者按相應項計滿分,其他作者按相應項減半計分。刊物級别由學院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認定。
表2:學術論文加分标準
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 |
學校内部學術刊物 |
出版的學術論文集 |
15 |
10 |
5 |
(三)文學藝術作品類(10分)。在合法的刊物和媒體上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根據作品的質量、文章字數、所發刊物級别和權威性,按“表3”酌情加分。所有作品加分應有刊物證明;集體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應項計滿分,其他作者按相應項減半計分。作品字數少于500字的按相應項減半計分。在新聞網站發表的新聞稿件、評論文章、文藝作品(不含論壇發帖)累計分數不超過5分。
表3: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加分标準
省級(含省級)以上重要報刊或媒體 |
其他公開發行的報刊或地方媒體 |
學校各職能部門主辦的其他報刊、媒體 |
學院主辦的内部刊物、媒體 |
10 |
9 |
8 |
5 |
(四)文體藝術活動類(40分)。參加各類文體藝術競賽獲獎者,包括國家級、省級、校級部門組織或認可的藝術展演或競賽、各級各類體育競技比賽等綜合素質型的競賽活動,按“表4”加分。未獲獎但能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合唱團等有利于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團體訓練活動(無學分課程),能出滿勤并訓練刻苦、成績提高較快者,加5分/學期。
表4:文體藝術類活動加分标準
獲獎等級 |
國家級 |
省(部)級 |
校級 |
院級 |
一等獎(金獎)/1 |
40 |
30 |
20 |
15 |
二等獎(銀獎)/2-4 |
30 |
25 |
15 |
10 |
三等獎(銅獎)/5-8 |
25 |
20 |
10 |
8 |
鼓勵獎、紀念獎、入圍獎 |
20 |
10 |
8 |
|
參加院級以上非競賽類文體藝術活動 |
每項加5分 |
(五)社會工作類(30分)。擔任學生幹部滿一學期且履行工作職責,經評議在合格以上者,根據工作業績按“表5”加分;兼任多項職務,按最高職務計分,不累加計分。
表5:社會工作加分标準
業 績 表 現 |
校學生團委副書記、校學生會主席、校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 |
院團委副書記、院學生會主席;校學生團委部長、校學生會副主席、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副主席 |
院學生會副主席、部長,院團委部長,學生黨支部書記,班長、團支書;校學生會部長、校學生社團聯合會部長、校廣播台台長 |
校、院學生會副部長,校、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副部長,校、院團委副部長、協會會長、校廣播台副台長、部長 |
校、院團委、學生會幹事,班委、團支委成員(含寝室長),校、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幹事 |
表現突出的普通同學 |
優秀 |
30 |
25 |
20 |
15 |
10 |
6 |
稱職 |
25 |
20 |
15 |
10 |
8 |
|
(六)社會實踐、志願服務類(40分)。積極參加“三下鄉”社會實踐、青年志願者服務等社會公益活動,按“表6”加分。
表6: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加分标準
|
國家級 |
省級 |
校級 |
院級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社會實踐優秀團隊 |
負責人 |
40 |
35 |
30 |
20 |
10 |
15 |
10 |
成員 |
25 |
20 |
15 |
10 |
6 |
8 |
6 |
社會實踐 積極分子 |
35 |
30 |
20 |
10 |
志願服務先進集體 |
負責人 |
30 |
25 |
15 |
|
成員 |
20 |
15 |
8 |
|
優秀青年志願者 |
35 |
30 |
20 |
10 |
參加校、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志願服務,每學期達到10小時,加5分;在此基礎上服務時間每增加5小時,加5分,最高不超過20分。參加社會實踐,有調查報告或單位鑒定的加5分/學期。 |
第十六條 發展性素質學分績計算方法。發展性素質學分績=(發展性素質測評總分+80)÷100,超過2學分績按2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參評學生填寫《伟德国际weide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登記表》,此表存入個人檔案。
第十八條 在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成果者,經核實後扣除所獲得的評分,基本素質測評得分為0。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伟德国际weide綜合素質測評辦法》(東農校長令[2007]第4号)同時廢止。
附件三:
園藝學院2017年推免生面試評分表
面試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外語表達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外語聽說能力以及專業外語掌握等) |
30 |
|
2、知識面掌握情況 (主要考查考生基礎知識熟悉、掌握情況,相關學科知識了解情況) |
20 |
|
3、邏輯思維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邏輯推理能力及判斷能力) |
20 |
|
4、對專業的認識、興趣以及科研方向設想 (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知識掌握,實踐能力,各學術、科技、學科類競賽情況以及科研設想)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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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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